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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创业训练营营员考核管理办法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1-10-27

    为加强对创业训练营员的管理,实现授课目标,达到训练要求,提高授课质量,贯彻训练营作为“创业先锋的成长摇篮”之宗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考核管理办法

  1. 学习管理制度

    1、熟知项目培养方案,明确学习内容和学习任务。

          2、遵守授课安排,不迟到、不早退、无故缺席。

          3、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上课,按照有关程序请假,批准方可请假。

          4、遵守课堂纪律,关闭通讯工具,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情。

          5、认真学习,虚心求教,积极参与授课提问与交流互动环节。

          6养成良好的自主学习习惯,按时完成各项作业

          7、积极参加外出考察等各种教学实践活动,自觉遵守外出活动秩序。

          8、主动学习,积极参与,做好听课记录,并及时总结学习心得与体会。

    二、考勤和请假管理制度

          1、授课期间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创创新创业学院老师指导下具体负责考勤事务。

          2、学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

          3、创要将每次授课考勤情况及时、如实地记入训练营营员手册

          4、授课期间,学员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请按以下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1)学员因病(事)需请假的,必须向班委上交假条,无故不请假,记为旷课。

       (2)假条可由同学代为上交;无法及时上交的,可先拍照发送至班委

          5、考勤情况作为学员考核的重要依据。缺勤次数超过训练营活动次数30%以上的,无评优资格。

    三、班委会管理条例

    训练营实行营班管理模式,营长一名为总负责,下分班组,每个班组30人(根据报名实际人数确定班组数量),班长一名,营长和班长组成班委会,实行自我管理。设指导老师一名,由创新创业学院老师担任;每个班设校外创业导师数名,营长和班长,由创新创业学院从训练营营员中选拔聘任。

    为建立更加高效合理的管理制度,拟采取自愿竞选的形式,选拔优秀营员组成创业训练营班委会,特制定班委会管理条例。

          1、组织训练营营员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学院组织的各项讲座、外出参观等活动,进行活动考勤。

          2、加强训练营内部团队建设和创业氛围营造,举办内部活动,促进营员之间沟通交流。

          3、与创新创业学院、校团委、保持密切交流,及时积极地与老师和负责同学沟通,了解近期目标动态,及时传达给创业训练营营员。

          4、定期向创新创业学院老师反映训练营最近活动情况、营员动态等,为训练营中有创业想法的同学搭接桥梁。

          5、协助创业学院各项活动的开展。

    四、营员考核奖励

    1、出勤达标,作业合格,颁发结业证书(此证书可申请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评选优秀营员。

    2、所有课程、活动免费参加。

    3、两次评优,分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4、优秀项目组可优先入驻我校大学生“慧创空间”。

    注: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青岛大学创新创业学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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