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级研究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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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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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学籍字[2024]3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工作是保护学生权益和维护学校办学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明确牵头负责的院(部)领导,建立由招生、教务、学工等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入学资格审查工作机构,专门开展入学资格审查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四核查,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证件、准考证以及前置学历信息逐一比对核查;

2.三比对,对学生的纸质档案、学校招生部门录取信息(姓名、性别、证件号、民族等)以及电子档案相关内容要严格核对,如发现信息不一致或录取数据缺失的,应及时联系招生部门调查核实;

3.双签字,为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顺利进行,各学院设专人负责,并做好审查复核过程及结果记录,有关资料特别是有审查人签字的纸质资料必须存档并严格保管,以备查验。对审查过程中存在疑点的学生,复核工作应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做好相关审查记录。

各学院(部)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要在9月23日前完成。

4.学生谈话结合学生档案整理工作,对新生逐一单独谈话,核对本人照片和其他重要信息。

学校将于9月22日对研究生新生进行图像采集,数据用于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二、建立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三张名单

新生入学资格初审完毕后,各学院要建立报到入学新生名单和未报到入学新生名单,其中未报到入学新生名单要详细记录学生未报到原因,涉及请假的学生要标明请假期限,涉及参军入伍的学生要及时做好入学资格保留工作,办理研究生新生参军入伍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待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全部结束后,各学院要建立已报到入学但资格审查存疑学生名单,并附带入学资格审查存疑情况的详细报告,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三张名单(附件1)各学院留存备查

三、规范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请各培养单位认真审核2024级研究生新生信息,按《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和在校研究生学期注册的通知》做好新生学籍注册工作。2024级研究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于2024年9月底完成,届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将对学生本人开放新生学籍信息网上查询。各学院(部)学籍管理人员务必通知到学生本人及时查询确认学籍注册结果,保证自查率100%

四、建立学籍档案卡

入学资格审核工作完成后,各学院(部)要在本学期结束前为全体研究生新生建立《青岛大学研究生学籍档案卡》(附件2),一式2份并妥善保存至毕业。研究生毕业时,须将《学籍档案卡》加盖研究生所在单位和研究生院公章后,一份装入研究生人事档案,一份装入研究生学位档案存入校档案馆。

《学籍档案卡》须由学生本人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中性笔填写,粘贴的照片应当为新生入学采集的照片。为减轻学籍工作人员负担,《学籍档案卡》中的学籍异动情况记录、学生奖惩情况记录等,可由工作人员手填,也可用其他证明材料代替。

五、发放研究生证和校徽

研究生证填写时注意:研究生证号为本人学号,发证日期和入学日期统一填写为2024年9月8日。研究生证中的乘车区间务必照实填写,因弄虚作假造成研究生证无法盖章者责任自负,火车优惠乘车卡发放时间另行通知,适用学生范围和使用方法请参照《研究生学生证火车票优惠卡使用规范》(https://grad.qdu.edu.cn/info/1046/2388.htm);校徽每人一个,请妥善保存。

研究生证填写完整并审核后以学院(部)为单位于9月23日到研究生院学位办(浩园教学楼1003室)开介绍信,并以学院(部)为单位按照预约时间(另行通知)到校办办理盖章,同时将相关多余及作废研究生证、校徽一并交回研究生院。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学籍注册工作,安排专人做好新生资格审核及学籍注册工作,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严肃、认真完成。

 

 附件1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三张名单.xls

 附件2 青岛大学研究生学籍档案卡.pdf

 

青岛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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