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 近日,我校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储涛以第一作者身份在Nature子刊《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s Communications》上发表了题为“Shared recycling model for 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based on the targeted responsibility system in the context of China”的学术论文。青岛大学为第一成果完成单位,该研究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974104)和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ZR2019BG009)的支持。
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中含有大量可再生利用的有价资源(如金属、塑料等),也含有一些有害物质(如线路板、制冷剂等),如不规范回收利用和处置,既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极大危害,也会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对其规范化回收和资源化再利用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为实现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规范化回收管理,我国政府在电器电子产品行业实行了以基金制为核心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成为全球首个通过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来实践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发展中国家;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激励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有资质处理企业的发展内生动力和整体竞争力持续增强,我国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产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然而,在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过程中存在着延伸责任承担不完全、激励机制不完善等现实问题,导致正规回收体系不健全、回收能力有限、处理企业“无米下锅”等回收难题。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回收目标责任制,旨在激励生产企业主动参与目标责任制行动、履行行为责任,并鼓励参与实施回收目标责任制的企业共建共享回收体系;但是,参与2022年和2023年目标责任制行动的生产企业仅共有8家,迫切需要引导、激励更多生产企业主动参与并提高回收目标。
在此背景下,该研究以共享经济理论为指导,构建生产商主导的“1+N”共享回收模式,设计生产商和回收商的合作共享机制,通过逆向物流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供应链主体之间的协同合作,提升正规回收体系的整体回收能力;在此基础上,基于回收目标责任制,强调生产商对回收行为责任的履责,提出“减—罚—补”的基金政策,激励生产商自主建设回收体系以履行行为责任,并协同回收商等责任主体完成回收目标。研究中综合运用了演化博弈方法和系统动力学理论进行数学建模和情景仿真,以探究共享回收模式的运作机制和“减—罚—补”基金政策的激励效用。研究认为仅通过基金补贴的方式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行业的发展并非长久之计,建议强化回收目标责任,创新激励机制推动回收处理市场化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市场机制的价值创造实现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该研究完善了生产者责任延伸理论中行为责任的承担机制,为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提供可供借鉴的激励机制,为政府调整和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提供科学依据。
文章链接:https://doi.org/10.1057/s41599-024-029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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