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 5月14日上午,青岛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刘军副支队长一行到访法学院,并围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研究》课题的开题和实施与课题组成员展开座谈。法学院院长蔡颖雯教授、课题组成员纪林繁副教授、孙宁副教授出席座谈会,会议由法学院张超副教授主持。
座谈会上,刘军就《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的制定情况、课题研究的思路、重点和难点等进行了介绍,希望课题组通过深入开展实证调研和理论研究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的制定提供实践经验和理论参考。
蔡颖雯表示,课题组高度重视课题的开题和实施,组织精干力量参与课题研究,确保课题成果的学术性、科学性和可行性。她强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的制定既要坚持体系思维,在办法的内在体系与外在体系上下功夫,同时《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的制定还应当重视实践经验的总结,课题组一定深入展开调研,在凝练和表达青岛在农业综合执法方面的先进经验上下足功夫,力争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的制定贡献青岛智慧。
交流环节,孙宁副教授就《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的性质、适用对象、行政相对人的利益保障等问题向青岛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的专家进行了询问。周子涵兽医师表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是以农业部名义制定的农业行政执法部门的内部性文件,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主要调整内部办公领域规范和对外执法过程中涉及到的管理规则等问题。纪林繁副教授就《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制定过程中如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利益等问题做了交流发言。他指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制定必须严格遵循《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强制法》的要求并向社会公开,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双方将以课题研究为契机,发挥各自优势,在农业执法人才的培养和农业执法的制度建设方面进一步深化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