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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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消防演练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 时间:2010年10月26日 10:05 浏览:
各学院、校行政各部门、校直属各单位:
根据青岛大学《关于举办2006年“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安排,定于6月23日下午4时30分在中心校区滢园12号学生公寓进行消防演练,届时,将有辛家庄消防中队消防车辆来校参加演练。
望各单位通知所属师生员工不必惊慌,防止发生意外。特此通知。
青岛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00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电话:(86)-532-85951111
传真:(86)-532-85953085
校长信箱:xiaozhang@qdu.edu.cn
书记信箱:shuji@q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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