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预告 > 部门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严格门卫管理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 日期:2010年07月08日 15:40 阅读:1
为更好地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维护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从即日起,学校将加强各楼宇的安全管理,严格对进入校内各楼宇人员的检查。凡进入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实验楼等楼宇的师生员工,需凭青岛大学核发的有效证件(工作证、学生证、青岛大学校园临时出入证)或佩戴校徽进入;来校办事、会客人员,凭本人的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可进入;闲杂人员谢绝进入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实验楼等楼宇。
电话:(86)-532-85951111
传真:(86)-532-85953085
校长信箱:xiaozhang@qdu.edu.cn
书记信箱:shuji@qdu.edu.cn
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
意见反馈
版权所有 © 青岛大学 鲁 ICP 备案 05001947 号 - 4 鲁公网安备 370212020008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