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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完成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 时间:2021年05月12日 10:31 浏览:
各位老师:
根据有关规定,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为“全民参与”,每年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2020年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请还未进行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老师尽快登陆“个人所得税APP”或其他方式(税务局办税大厅等)完成汇算清缴。
财务处
2021年5月12日
电话:(86)-532-85951111
传真:(86)-532-85953085
校长信箱:xiaozhang@qdu.edu.cn
书记信箱:shuji@q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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