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校后就业报到证调整改派办理指南
一、就业报到证调整手续办理
调整手续(又称“二次派遣”)是指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户籍地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落实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进行网上登记后,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其中,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当提供有关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
准备材料:
1、就业报到证;
2、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出省就业的,也可提供用人单位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的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等)。
办理流程:
1. 在省内落实用人单位的,完成就业信息网网上签约后,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网上审核办理调整手续。办理完成后,毕业生可自行下载打印电子报到证。(具体操作流程:用人单位和毕业生通过信息网进行网上签约,签约完成后可按照系统提示选择”是否一并办理调整改派手续”以及上传材料照片(机关事业单位的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等),待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办理电子报到证调整手续;也可由毕业生登录信息网办事大厅中的“调整改派申请”栏目提出申请,办理完成后,毕业生可通过办事大厅中的“电子报到证”栏目下载打印新的电子报到证)。
2. 在外省落实用人单位的,完成就业信息网网上签约或录入协议就业后,由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办理调整手续。办理完成后,毕业生可自行下载打印电子报到证,也可申请教育部制式纸质报到证。(具体操作流程:毕业生登录信息网,点击“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栏目进行协议信息录入,同时上传材料照片(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的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点击“提交审核”按钮,或者毕业生和省外用人单位进行网上签约,毕业生应约后,可按照系统提示选择”是否一并办理调整改派手续”、“调整改派手续类型”、“是否办理教育部制式纸质报到证”和“填写邮寄信息”,由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协议书审核,并办理调整手续。办理完成后,毕业生可以直接通过办事大厅中的“电子报到证”栏目下载打印新的电子报到证,申请换发教育部制式纸质报到证的,本人持原教育部制式纸质报到证原件到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调整手续,也可邮寄办理,将原教育部制式纸质报到证原件邮寄至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后按照信息网上毕业生提供的邮寄信息将相关材料邮寄给毕业生)。
办理权限:
1、毕业生到设区的市、县(市、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2、毕业生到中央驻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3、毕业生到省外单位就业、改派回外省户籍地的,其就业手续由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二、就业报到证改派手续办理
改派手续是指毕业生离校时已落实用人单位,且就业报到证也已签发到用人单位的,在改派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因特殊情况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申请回户籍地,或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完成就业信息网上登记后,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的就业手续。其中,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当提供有关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
准备材料:
1、就业报到证(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完成解约的不需要提供解约函,其他需提供解约函);
2、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出省就业的,也可提供用人单位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的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等)。(改派回户籍地的,无需提供)。
办理流程:
1. 非山东生源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回户籍地的,由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改派手续。办理完成后,毕业生可自行下载打印电子报到证,也可申请教育部制式纸质报到证。(具体操作流程:首先与原用人单位解除网上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然后通过信息网办事大厅中的“调整改派申请”栏目,进入调整改派手续申请页面,选择 “调整改派手续类型”、上传材料照片(通过信息网双方解约的不需要提供解约函,其他需提供解约函)、“是否办理教育部制式纸质报到证”和“填写邮寄信息”,由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办理改派手续。办理完成后,毕业生可通过办事大厅中的“电子报到证”栏目下载打印新的电子报到证,申请换发教育部制式纸质报到证的,本人持原教育部制式纸质报到证原件到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改派手续,也可邮寄办理,将原教育部制式纸质报到证原件邮寄至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后按照信息网上毕业生提供的邮寄信息将相关材料邮寄给毕业生)。
2. 山东生源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回户籍地的,到户籍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办理完成后,毕业生可自行下载打印电子报到证。(具体操作流程:首先与原用人单位解除网上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然后通过信息网办事大厅中的“调整改派申请”栏目,进入调整改派手续申请页面,选择“调整改派手续类型”、上传材料照片(通过信息网双方解约的不需要提供解约函,其他需提供解约函),由户籍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办理改派手续。办理完成后,毕业生可通过办事大厅中的“电子报到证”栏目下载打印新的电子报到证。
3. 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在省内落实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网上审核办理改派手续。办理完成后,毕业生可自行下载打印电子报到证。(具体操作流程:首先与原用人单位解除网上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然后新用人单位和毕业生通过信息网进行网上签约,签约完成后可按照系统提示选择”是否一并办理调整改派手续”、“上传材料照片”(通过信息网双方解约的不需要提供解约函,其他需提供解约函,机关事业单位的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等),待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办理电子报到证改派手续;也可由毕业生登录信息网办事大厅中的“调整改派申请”栏目提出申请。办理完成后,毕业生可通过办事大厅中的“电子报到证”栏目下载打印新的电子报到证。)
4. 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在外省落实用人单位的,由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改派手续。办理完成后,毕业生可自行下载打印电子报到证,也可申请教育部制式纸质报到证。(具体操作流程:首先与原用人单位解除网上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然后毕业生登录信息网,点击“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栏目将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书信息录入,同时上传材料照片(就业报到证、通过信息网双方解约的不需要提供解约函,其他需提供解约函,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的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点击“提交审核”按钮,或毕业生和省外用人单位进行网上签约,毕业生应约后,可按照系统提示选择”是否一并办理调整改派手续”、“调整改派手续类型”、“是否办理教育部制式纸质报到证”和“填写邮寄信息”,由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协议书审核,并办理改派手续,毕业生可通过办事大厅中的“电子报到证”栏目下载打印新的电子报到证,申请换发教育部制式纸质报到证的,本人持原教育部制式纸质报到证原件到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改派手续,也可邮寄办理,将原教育部制式纸质报到证原件邮寄至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后按照信息网上毕业生提供的邮寄信息将相关材料邮寄给毕业生)。
办理权限:
1、毕业生到设区的市、县(市、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2、毕业生到中央驻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3、毕业生到省外单位就业,改派回外省户籍地的,其就业手续由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