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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政策汇编(五)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0日 20:13 作者: 编辑:朱青文 访问量:


“三支一扶”计划

适用范围:愿意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主要内容:1.补贴待遇: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参照镇(街道)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标准,确定工作生活补贴。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按照镇(街道)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同类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缴纳水平确定。2.期满政策:2017年起,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政策依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青办发〔2018〕31号)

实施方式:根据省统一部署,通过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组织实施。

大学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

  适用范围:毕业三年内未就业的青岛生源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主要内容:大学生基层服务岗位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承接主体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最长3年,试用期为3个月。1.补贴待遇:基层服务人员应发补贴按不低于青岛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的80%合理确定,按年度调整。承接主体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2.期满政策:服务期满3年、考核合格的,可通过社会自主择业或创业,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岗位推荐等就业创业服务,离岗前可免费参加一次政府补贴的综合职业能力培训。

  政策依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发大学生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6〕86号)

实施方式:基层服务岗位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公告,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竞争择优、定岗定位的办法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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