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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法学院是一所历史悠久、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在国际国内法学界享有较高声誉的法学院,是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的副会长级单位;山东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单位;青岛市法治智库承办单位;青岛市法治青岛建设研究会会长单位。
青岛大学法学专业始办于1983年,招收两届法学专业专科生,是山东省最早开办的法学专业之一。1987年起招收经济法专业专科生,1990年开始招收国际经济法专业本科生,1998年起统一招收法学本科生。
2000年法学院成立,并成立知识产权学院,当时包括法学、政治学、社会学、公安学四个一级学科。2004年始招诉讼法、法律史专业硕士研究生。2008年始招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硕士研究生,并参与法医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联合培养工作。2010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4年参与管理科学博士点联合培养工作。
2015年年底,学校为落实国家“双一流”战略和科学谋划“十三五”及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需要,对法学院进行重组,形成了单一法学学科法学院。
目前,青岛大学法学专业是山东省特色名校建设工程的重点建设专业。法学专业入选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法学院是法学一级学科硕士授权单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研究生培养基地,山东省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青岛市地方立法研究基地。拥有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物证技术应用”省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文科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设有知识产权研究院和若干科研成果培育机构。
社会服务方面,参与山东省和青岛市党政智库建设,设有青岛市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国际交流暨中韩法律中心、行政法案例研究中心、破产法研究中心等10余个研究中心。青岛大学和青岛市司法局、青岛律师协会共建成立青岛律师学院。
学院重视学科建设。设置法理法史教研室、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民事法教研室、刑事法教研室、商法与经济法教研室、国际法教研室六个教研室,拥有宪法与行政法、法律史、诉讼法、民商法和国际法5个学术学位硕士点,拥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已经形成了以宪法与行政法学科为龙头,法理、法史、民商经济法、刑事法、诉讼法和国际法为基础,多学科融合、优势共享的发展格局。
学院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5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20人,专业学位硕士导师44人(含院外和校外兼职导师24人)。教授8人,副教授24人,讲师23人,具有博士学位者33人。目前,学院以申报法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为目标,组织宪法与行政法、法律史、刑事法、民商法四个博士学位点培育方向,学科团队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学科门类齐全,综合实力雄厚。
学院重视科研创新。学院设有科研成果培育中心和专业研究机构,与实务部门联合设有服务成果转化平台,出台“申博贡献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出版“青大法学文库”,设立法学名家论坛和青年法学家学术沙龙。积极推进专业学术交流,全力打造学院整体高端学术影响。
学院重视人才培养质量。坚持“人文情怀、专业思维、中国立场、国际视野”的办人才培养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核心,以推进“开放式”课堂教学为特色,人才培养方案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学院重视人文基础与专业理论教育,实行“通识+专业+多元”的培养模式,注重学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
学院重视实践教学,以实务教学和高端职业训练为特色,设有法律实务大讲堂,拥有模拟法庭、资料室和法学数据库、诊所教室、“物证技术应用”省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文科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与实务部门联合创立若干本科、硕士实习实训基地和案例教学基地。人才培养质量逐年提升,本科生和研究生的考研率、考干率、司法资格考试通过率,在全国和山东省内高校名列前茅。
学院重视对外学术交流。学院推进“国际化”办学模式,以美国、日本、韩国、台湾和香港为中心,努力搭建国际合作平台。与国(境)内外著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方面的深度合作。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教师出国(境)访学和参加国(境)内外重要学术会议、进行学术交流,鼓励学生国际化人才培养和专业交流。同时,有计划地邀请国(境)内外知名学者和专家参加学术论坛和专业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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