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流动站、博士后人员:
根据《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青”计划的意见》(青发〔2022〕8号)、《关于印发<青岛市促进博士后聚青创新创业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人社发〔2022〕7号)等有关规定,现就组织做好2023年第一批博士后资助审核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站博士后;
(二)聚青资助:出站(基地)后入职青岛大学的教师。
二、有关说明及要求
1、博士后项目资助(应用研究项目资助):
请符合条件的博士后人员按照附件1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2月21日上午12:00。
2、博士后生活资助:
请符合申领资助人员提供相关银行卡信息(须为中国农业银行或交通银行,填写附件3)电子版、激励生活资助证明材料扫描件(须在2022年6月1日之后获得),提交至所属流动站办公邮箱,邮箱见下图所示:
青岛大学各流动站联系方式 |
流动站 |
工作人员 |
邮箱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綦鹏飞 |
pengfei_q@hotmail.com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张桂涛 |
qdugkpostdoc@163.com |
系统科学 |
孙丽凤 |
ningdew@163.com |
临床医学 |
张静 |
qdfybh@163.com |
基础医学 |
苗烁 |
qddxjcyxbh@163.com |
特种医学 |
胡明 |
qdhm@qdu.edu.cn |
生物学 |
曲艳 |
sqy1997@163.com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张华琦 |
huaqi_erin@163.com |
纺织科学与工程 |
姚念娣 |
ynd1313@126.com |
药学 |
梁燕 |
liangyan072@foxmail.com |
各流动站汇总后,统一于2023年2月22日上午12:00前发送至人力资源处邮箱:qdupostdoctor@163.com。
请博士后本人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无误,如出现不符合要求情况,一律不予发放资助。
3、博士后聚青资助
符合博士后聚青资助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1)三年及以上期限劳动(聘用)合同;
(2)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核表、博士后证书等;
(3)海归来青博士后,2020年9月30日前结束博士后研究的,须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2020年10月1日后结束博士后研究的,须提供海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证明(附中文翻译)、出入境证明等;
(4)博士后银行账户信息(须为中国农业银行或交通银行,填写附件4)。
以上材料扫描件及附件4电子版,请申请人报送至各学院党政办,党政办负责人核对后,于2023年2月22日上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qdupostdoctor@163.com。(邮件格式:姓名+博士后聚青资助)
联系电话: 85951827
邮箱:qdupostdoctor@163.com。
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