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上级人事政策,负责学校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2.负责开展人才、人事管理的调查研究工作,为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决策提供服务;
3.负责学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部门职能制定;
4.负责全校专业技术人员、科级以下(不含科级)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的岗位设置管理;
5.负责教职工人事调配、职称评聘、年度考核、奖惩管理、考勤管理、因私出国(境)审批、教师资格认定、技术工人考级;
负责劳动用工管理;
6.负责人事信息与人事档案管理;
7.负责工资与社会保险工作;
8.负责统筹人才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9.负责组织人才公开招聘、遴选推荐、培养、培训、评价考核、服务工作;负责组织人才团队建设;
10.负责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设与博士后招收管理工作;
11.负责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