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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庆祝办学110周年”校友奖助学金的通知

2019年05月30日 10:00  点击:[]

关于评选“庆祝办学110周年”校友奖助学金的通知

学生资助字[2019]8号

各学院(部):

校友的个人成长离不开母校的培养和关怀,母校的发展离不开校友的关心和支持。为庆祝我校办学110周年,我校校友企业家俱乐部捐资设立了校友奖助学金,以此感恩母校的培养,激励广大在校生勤奋钻研,勇于创新,以优异的学习成绩为未来事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现将“庆祝办学110周年”校友奖助学金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金额及人数

校友奖学金奖励金额为每人2000元,奖励名额55名。校友助学金资助金额为每人3000元,资助名额55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校友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至各学院(部)。

二、评选条件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非定向且档案关系转入我校的在校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及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工作、体育锻炼及公益劳动和文艺活动;

4.校友奖学金要求学生学习成绩优秀,并且在道德品行、创新竞赛、学术研究、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学生工作等其中至少一个领域取得优异成绩,在校内外产生较大反响。

5.校友助学金要求为经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无故未按学校规定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者不能参评。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部)评定。学院学生奖助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进行评审确定。

3.公示。学院对评审结果进行不少于3的公示。

4.上报。各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其他事宜

1.各学院于2018年5月14日前将校友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上交至浮山校区博文楼203B,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sc_zzb@163.com。

2.各学院组织获奖获助学生参加2019年5月18日的校友返校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各学院通知获得校友奖助学金同学加入以下临时qq群,校友奖学金qq群:973645046,校友助学金临时qq群:964651881。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彭双凤,联系电话:85950837

附件:

1.校友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校友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

3.校友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

4.校友奖助学金获得者信息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5月8日

附件1:校友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序号

学  院

校友奖学金人数

校友助学金人数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1

2

文学院

2

2

3

历史学院

1

1

4

新闻与传播学院

1

1

5

体育学院

1

1

6

外语学院

3

3

7

音乐学院

1

1

8

美术学院

1

1

9

数学与统计学院

1

1

10

物理科学学院

1

1

11

机电工程学院

3

3

12

电气工程学院

1

1

13

自动化学院

1

1

14

电子信息学院

1

1

15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1

1

16

化学化工学院

1

1

17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

1

18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1

1

19

纺织服装学院

2

2

20

师范学院

1

1

21

法学院

1

1

22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1

1

23

经济学院

3

3

24

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

1

1

25

商学院

6

6

26

应用技术学院

1

1

27

数据科学与软件学院

4

4

28

生命科学学院

1

1

29

医院部临床四学系

4

4

30

基础医学院

1

1

31

口腔医学院

1

1

32

公共卫生学院

1

1

33

药学院

1

1

34

护理学院

1

1

35

标准化学院

1

1

36

国际教育学院

1

1

合计

55

55

附件2:

    “庆祝办学110周年”校友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民族

 

 

 

 

入学时间

专业

学制

联系电话

大学期间主要获奖

情况

日期

奖项名称

颁奖单位

申请理由(不少于200字)

 

 

 

 

 

 

 

 

 

 

 

 

 

申请人签名(手签):

           年     月     日   

学院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庆祝办学110周年”校友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本人

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入学时间

          学院            系                专业        

学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户籍性质

A、城镇    B、农村

家庭人口总数

家庭月总收入 

人均月收入

收入来源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姓名

年龄

与本人关系

工作或学习单位 

是否为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A、是     B、否

申请理由(不少于100字): 

 

 

 

申请人签名(手签)                                

学院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学校审核意见: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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