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年秋季学期校内勤工助学
岗位需求及现场招聘会的通知
学生资助字[2021]13号
各学院(部)、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提高实践动手能力,根据《青岛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青大学字[2020]40号),现就校内勤工助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勤工助学活动开展的目的
勤工助学活动是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合法劳动取得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经济上资助学生,精神上培育学生,能力上锻炼学生,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成长。勤工助学活动坚持“育人为本、资困助学”的宗旨,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二、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的要求
1.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具有我校学籍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2.岗位类别分为技术岗与非技术岗两个档次。
3.要求各单位设置非技术岗中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岗位比例不低于50%,技术岗中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岗位比例不低于20%。(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占比例未达上述要求,则剩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岗位视为放弃,且次年所设岗位数量以当年所用岗位量为准,仍需满足上述本条,以此类推)。
4.坚持“一人一岗”原则,每个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只能聘用一名学生,每名学生只能被一个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招聘,如被多个固定岗位同事同时招聘,只保留其在设岗数量较少的设岗单位的入选资格,取消其他岗位入选资格;如被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和研究生“三助”岗位同时聘用,只保留研究生“三助”岗位,取消勤工助学岗位。被取消岗位不再进行人员递补。
5.不得将学生干部的职务行为、学生社团的正常活动和训练等行为活动列入勤工助学范畴。
6.各用人单位需明确所需岗位数及调整情况,本通知所报送岗位均为固定岗,临时岗位申请应在用人前进行,具体流程参照固定岗位申请审批流程执行。
7.用人单位固定岗位需每学年调整一次;学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需每学期申请一次,申请固定岗位的学生在同一岗位持续勤工助学工作不得少于一个学期。
8.各用人单位需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勤工助学工作的申报、招聘、考核和管理,并为每一个岗位确定指导教师,每月上报勤工助学用人考核月报表,每年六月底用人单位应完成勤工助学总结工作并上报。
三、勤工助学工时及发放
1.勤工助学岗位工时设置。既要满足学生的工时需求,又要保证学生不因参加勤工助学而影响学习。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寒暑假勤工助学时间可根据学校具体情况适当延长。
2.勤工助学酬金发放标准。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具体由用工单位根据工作的性质、时间、劳动强度及工作考核结果等提出建议,结合每年学校经费拨款,实际情况确定酬金标准。
3.各用人单位须根据分配的预算情况,服从限岗限额的原则,按月发放酬金,并于每月月底(节假日顺延)提交《青岛大学勤工助学酬金发放表》,协助办理酬金审批和发放。
4.学生发放单需在“发放明细备注”一栏,填写具体工作内容、工作量及考核结果,此栏将作为勤工助学的考核依据,务必认真填写。
四、勤工助学岗位变动报送流程
此次岗位数及限额均参考2021年春季学期报岗信息(详情见《附件2:青岛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分配情况》),因每人每月酬金最高可上涨50元,需要提标的用人单位请填写《附件3:青岛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进行重新报岗,并于2021年9月24日(周五)16:00前将纸质版报送至浮山校区博文楼203B;如未报送附件3默认执行之前的报岗信息。
五、用人单位聘用名单报送须知
各用人单位所有聘用人员(包括现场招聘)统一填写《附件4:青岛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校内勤工助学聘用学生名单汇总表》, 将纸质版于2021年10月11日(周一)16:00前报送至浮山校区博文楼203B,电子版发送xsc_zzb@163.com。
六、校内勤工助学现场招聘会须知
为了更好开展校内勤工助学活动,确保各用人单位工作的正常进行,我中心定于2021年9月29日(周三)14:30于浮山校区会议中心三楼大厅举办校内勤工助学现场招聘会,以满足各用人单位对于固定岗位的用人所需(本招聘会仅限固定岗位)。本次招聘会采取自愿报名,用人单位与学生“双选”的原则。招聘会报名的各用人单位填写《附件5:青岛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校内勤工助学现场招聘会用人单位申请表》,将纸质版于2021年9月24日(周五)16:00前报送至浮山校区博文楼203B。届时,请参会的各用人单位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招聘活动。
联系人:宋扬,联系电话:85950937
报送内容 |
报送时间 |
备注 |
《附件3:青岛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
2021年9月24日16:00前 |
纸质版,因每人每月酬金最高可上涨50元,需要提标的用人单位报送 |
《附件4:青岛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校内勤工助学聘用学生名单汇总表》 |
2021年10月11日16:00前 |
纸质版+电子版,各用人单位均需报送 |
《附件5:青岛大学2021年秋季学期校内勤工助学现场招聘会用人单位申请表》 |
2021年9月28日16:00前 |
纸质版,仅参加现场招聘会的用人单位报送 |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