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退役士兵学生资助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学生资助字[2021]13号
按照《关于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信息的通知》工作安排,现将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我校退役士兵学生资助信息报送说明如下:
一、资助内容
1.学费资助: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共3个学年)在校的全日制退役士兵,均可获得退役士兵学费减免。资助标准最高上限为8000/人/学年。
2.国家助学金:2019年秋季学期、2020年春季学期、2020年秋季学期、2021年春季学期、2021年秋季学期(共5个学期)在校的全日制退役士兵,均可获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1650/人/学期。
二、资助范围
1.学费资助: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且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在校的全日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
2.国家助学金:
(1)从军校退学并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考入我校的学生,如果持有退役士兵证,可申报本科生国家助学金。
(2)持有退役士兵证的退役复学学生可申报本科生国家助学金。
(3)专科毕业生毕业时入伍,退役后专升本考入本科院校,填报专科学段的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持有退役士兵证,在本科学习时可申报国家助学金。
(4)高校退学学生或毕业生入伍,退役后重新考入我校,有退役士兵证的学生可申报本科生国家助学金。
三、报送要求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附件1《2019-2021年退役士兵在校生信息名单》,请于2021年9月21日12:00前将电子版以学院(部)为单位发送至邮箱xsc_zzb@163.com;
以下纸质申请材料请于9月22日15:00前以学院(部)为单位统一报送至浮山校区博文楼203B。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1份(学信网在线填写打印后盖章);
2、退役证复印件1份;
3、《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4、已毕业学生需要报送银行卡复印件1份,(首选学校发放的银行卡,需空白处标明卡号、行联号、开户行名称、支行地址)。
特别注意:
1.退役士兵包含退役复学生;
2.学院(部)请勿遗漏2020届、2021届已毕业的退役学生。未按时提交材料的资助资金过期不补,将无法纳入资助范围。为避免遗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比对校武装部数据,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及时报送。
四、注意事项:
1、退役士兵学生资助工作,政策性强、时效性严,各学院(部)根据学生上报的材料积极为同学们申报资助政策,请同学们积极配合、按时上交材料。
2、所有申请学生的资助政策享受资格以上级批复为准,学校收到资金后将及时发放,请各学院(部)严格落实资助政策,为学生认真做好申报发放服务。
3、各学院(部)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85950937。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