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图书馆学术报告厅申请和使用规程

(一)申请规程

一、 电话预约登记:

申请使用报告厅,须由申请单位的负责老师联系学生处办公室(办公楼341,85953126)进行预约并登记,以避免各单位使用时间上的冲突,保证各单位有序使用。

二、 申请登记:

使用单位填写《青岛大学大型活动审批表》(一式三份)和《青岛大学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使用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可在青岛大学网站学工在线下载)到学生处办公室进行正式登记(一份表格存档)。工作人员在《青岛大学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使用登记簿》登记时要写清会议名称、使用单位、使用时间、开门时间、所需物资设备数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

三、审批使用

活动当天使用单位持《青岛大学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使用申请表》按规定时间使用。

(二)使用规程

一、学生处有专人负责报告厅的管理使用,报告厅工作人员负责按照登记时间开门。开门时使用单位须将《青岛大学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使用申请表》交给工作人员填写,活动结束后交由申请单位存档。

二、工作人员按照使用登记表上所列事项给使用单位提供报告厅设备服务。音响、麦克及灯光的使用控制由学生处专人负责,使用单位不得擅自使用(也不得私自将台上麦克拔出),如需调动请联系工作人员。

三、使用单位必须配合图书馆学术报告厅管理人员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对不执行规定的使用单位,报告厅管理人员有权暂停为其提供设备及服务,待其改正后方可继续使用。

四、各单位使用期间,注意保持报告厅的卫生整洁,不得在报告厅内抽烟、乱扔垃圾,不得带食物进入报告厅;爱护报告厅内设施,桌椅不得乱贴乱写乱画。

五、活动结束后使用单位需马上清理卫生,将使用的桌椅整齐放回原处,确保下次的正常使用。

(三)注意事项

一、图书馆报告厅主要用于校内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等各类学术活动。

二、提前预约一般只能预约一周之内的活动。

提前预约了的单位,应当于活动前三天将《青岛大学大型活动审批表》和《青岛大学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使用申请表》交到学生处办公室(办公楼341)。对于因没未交表而没有正式登记的时间段,其他单位也有权预约使用。最后按照谁先交表谁使用的原则处理。

三、如果使用单位临时取消活动,必须于活动前两天打电话(85953126)告知报告厅负责人。

四、使用单位进入大厅后,应对所使用的设备及厅内物品进行自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向图书馆报告厅管理工作人员做出说明;凡是不自查或未作出说明的,事后发现的问题由使用单位负责。

五、每学期末进行一次设备维护(7月上旬、1月上旬),维护期间图书馆报告厅暂停使用。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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