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单位:
近年来在学校全体教职医务员工努力下,我校各项捐赠收入持续增长,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在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助力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为做好学校合并办学30周年专项捐赠工作,请各学院(部)及校内其他承担捐赠和基金会项目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岗位变动情况,配备或调整本单位专项捐赠和基金会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并填写《青岛大学专项捐赠和基金会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1),于2023年2月21日前将电子版发至青岛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工作邮箱jijinhui@qdu.edu.cn,文件命名格式为:“捐赠基金联络员信息表+学院单位名称”。联络员可以专职或兼职,工作职责详见《青岛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联络员管理制度》(附件2)。
为便于进一步开展工作,请通知报送表格中的本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务必申请加入青大基金工作管理QQ群:170393571。
青岛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联系电话:85951518
联系地址:浮山校区办公楼418
工作邮箱:jijinhui@qd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1.《青岛大学专项捐赠和基金会工作人员信息表》
2.《青岛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联络员管理制度》
合作发展处
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