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大教育集团是由青岛大学举办,经山东省民政厅审批,于2019年7月组建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集团业务范围主要涵盖青岛大学附属及实验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规划与管理;中小幼教育教学研究、合作办学、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学校委托管理、教育机构托管;高端教育培训;“青大”系列教育产品的输出与保护。教育集团成立至今已达成与崂山区人民政府共建“青岛大学核心附属学校和幼儿园”合作;与市北区教体局共建青岛大学市北附属中学,青岛大学双语实验学校。
2021年青岛市教育局与青岛大学共建“青岛大学教育集团”,将“青岛大学教育集团”纳入青岛市集团化办学的统筹规划,依法依规在政策、经费、招生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
2022年根据集团事业发展规划,以青岛大学为依托,进行全方位、多层次人才招聘。现面向全国招聘基础教育适龄名师、名校长或相关专业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诚挚欢迎热爱教育事业的您加入!
一、招聘岗位
1.中小学校长
2.中小学骨干教师:数学、英语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认同青岛大学办学理念,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服从集团工作安排,具有团队精神。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分(包含正在处罚或处分期内)的;
(2)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通报批评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二)校长任职条件
1.精通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工作,具有中小学或九年一贯制校长5年及以上经历,或分管教学副校长/分校执行校长8年及以上经历(以上工作经历年限须在同一工作单位),所任职学校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在区域同类学校中发挥示范作用,受到师生和家长的广泛认同;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高级教师职称;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4.获得以下荣誉之一,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教育专家;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教育部中小学名校长领航工程人选;获得中央部委、省级及以上政府授予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2)省级以上人才称号,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或评定的名校长、名师、特级教师称号之一,如齐鲁名校长;
(3)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的成果主持人,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的成果主持人;
(4)取得正高级职称;
(三)骨干教师任职条件
1.年龄45周岁及以下。获得全国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2.近10年来连续担任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近5年来持续从事一线教学工作。
3.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所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方向一致。师范类或双一流高校毕业优先。
4.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书中任教学科与应聘岗位名称一致。
5.获得过以下荣誉或奖励中的至少一项:
省级特级教师;高级教师;齐鲁名师(含建设工程人选);
省级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
地市级优质课一等奖、“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优课及以上奖励(必须为教研室组织逐级推荐的优质课比赛)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
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以邮件形式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qdujyjt@163.com),邮件主题:校长为“2022中/小学校长+姓名”;骨干教师为“2022骨干教师+学科+姓名”。(不按规定注明岗位、姓名等情况的不予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材料包括:
(1)《山东青大教育集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
(2)需提交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已取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证和学位证、近五年的获奖证书扫描件和岗位要求的条件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职称证等)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将组织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考评
具体考评内容、方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有关情况通过山东青大教育集团网站(https://jyjt.qdu.edu.cn/)公布。
四、考察及体检
对应聘人员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同时复核其资格条件。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相关待遇
(一)受聘校长经考察特别优秀者,可一事一议,实行年薪制。
(二)经考察协商,特别优秀并符合青岛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进入青岛大学编制。
六、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教育集团工作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凭《山东青大教育集团招聘人员录用通知单》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被录用人员若放弃录用资格,应提交书面声明。
七、其他
(一)受新冠疫情影响,资格审查、考评、考察、体检等信息后续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在山东青大教育集团网站(https://jyjt.qdu.edu.cn/)公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保持联络畅通,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
(二)未尽事宜由教育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 孙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2-85959985
附件1:《山东青大教育集团公开招聘报名表》
附件2:《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