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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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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1.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组织工作计划和有关措施,并抓好组织实施,为学校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证。

2.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合理设置基层党组织。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探索新时期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新方法和新途径。组织实施党内评优表彰工作。

3.做好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抓好专兼职组织员队伍建设,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和党内统计等工作。配合校纪委做好违纪党员处理工作。

4.抓好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做好中层领导班子的调整、充实、配备和换届等工作。

5.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干部的选任、教育培训、管理监督等工作。统筹协调干部挂职锻炼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校级领导班子的换届以及校级领导干部推荐、考察等工作。

6.做好干部审查和出国(境)政审等工作。

7.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协同相关部门做好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工作。

8.受理干部、党员的申诉、来信来访工作。

9.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离退休干部的有关服务工作。

10.完成上级部门和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校工作职责

1.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的要求,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党校教学计划,并落实实施。

2.对党员、干部、教学科研骨干、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以及党外代表人士等进行培训。

3.做好网络党校平台建设,不断改进教育培训方式,提高教育培训质量。

4.负责指导学院党校的有关工作。

5.开展与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教育培训相关的课题研究。

6.承担山东省高校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的工作,完成省委教育工委下达的干部培训任务。

7.健全教学制度、管理制度、调研制度,建立和完善学员考核体系和跟踪反馈机制,抓好党校自身建设。

8.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员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的规章制度。

2.制定全校发展党员规划和年度计划,检查督导基层党组织规划和计划执行情况。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和考察工作,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安排组织员对发展对象进行考察和谈话,审核发展党员材料;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的审查工作;检查新发展党员的质量情况;及时纠正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总结推广发展党员工作的好经验。

4.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健全完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掌握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制订和贯彻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做好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协助校党委做好党建督查等工作。

5.抓好组织员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组织员队伍;负责组织员的教育培训,提高组织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定期召开组织员工作例会,了解工作进度,交流经验,研究问题,部署工作;建立组织员管理考核与表彰激励制度。

6.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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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32-85953391      邮箱:qddxz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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