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7日,习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宣布,中方将设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经贸学院,助力本组织多边经贸合作发展。设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经贸学院,是习近平主席着眼促进上合组织国家经贸合作、深化地区国家民心相通提出的重大倡议。
在教育部、商务部、外交部等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在山东省人民政府、青岛市人民政府的悉心指导下,确定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经贸学院以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为推进主体、青岛大学为实施主体,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着力建设“经贸+”学科体系,培养熟悉上合组织国家国情、通晓国际规则、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创新型经贸人才,助力多边经贸发展。
2022年1月13日,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经贸学院在青岛正式揭牌。时任商务部党组副书记、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现任海关总署署长)俞建华,外交部副部长乐玉成,教育部副部长田学军,上海合作组织副秘书长卓农·舍拉利,以及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巴基斯坦驻华使节分别发表视频致辞。时任山东省委常委、青岛市委书记(现任山东省委副书记、青岛市委书记)陆治原、山东省副省长(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心富共同为上合组织经贸学院揭牌。
2022年1月18日上午,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经贸学院理事会成立会议暨学院挂牌仪式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经贸示范区隆重举行。时任青岛市委常委、胶州市委书记、上合示范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现任青岛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建军和青岛大学党委书记胡金焱担任理事长,并共同为学院挂牌。聘任青岛大学校长夏东伟担任首任院长,审议通过了《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经贸学院章程(草案)》、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经贸学院发展规划。
自明确设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经贸学院以来,学院坚持“边培训、边筹建、边争取、边申报”的原则,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开放的理念,立足上合组织各方实际需要,先后开展国际物流运输、跨境电子商务等援外培训和经贸培训28个班次,覆盖43个上合组织国家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3000多人次。
天下大同,协和万邦。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院将在国家有关部委、省市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坚持国际化定位,突出开放性办学,以新办学理念引领学院高质量发展,围绕人员培训、人才培养、科技合作、智库建设四大方面,办出水平、办出特色、办出成绩,共同打造服务上合组织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具有影响力的教育合作新平台,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