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

青岛大学师范学院以教师教育为根本任务,主要承担为青岛地区培养培训基础教育师资的重要职能。现有教育学、心理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教育经济与管理二级学科硕士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涵盖教育管理、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现代教育技术等5个学科领域。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报考专业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详见招生专业目录);b.报考专业与毕业(结业)专业相同或相近;c.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4门及以上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在职定向考生(录取类别须为定向,录取类别码须为12)。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户口、档案不转入我校,不享受奖助学金,不安排住宿。

(四)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其它条件详见《青岛大学202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相关手续,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手续。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按要求进行报名。考生必须准确详细填写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地址、家庭通讯地址和手机号等信息,并保证上述信息在2024年9月前有效,确保在招生阶段联系畅通,以利于寄送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

3.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信网进行认证,并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将认证报告交我校核验。

(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1.报考我校并选择“青岛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我校考点(代码3785)只接收青岛地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教学点在青岛市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青岛市社会考生。

青岛市社会考生如选择青岛大学报考点,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a.青岛市户籍考生须具有本人青岛市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青岛市户籍证明;b.非青岛市户籍考生需提供本人2023年连续3个月的青岛市社保记录(如有变化,以上级最新通知为准)。

2.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地的报考点,请及时关注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机构发布的公告,按时进行网上确认。因不按规定选择报考点造成的无法网上确认及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向所在报考点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初试

(一)考生应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5日为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三)初试科目

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教育学、心理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注意事项请参阅《青岛大学202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复试

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提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注意事项请参阅《青岛大学202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体检

体检工作安排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和品德、综合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本单位不承担责任。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课程学习与学位授予

专业

学习形式

招生计划

基本修业年限

教育学(学术学位)

全日制

14

三年

教育经济与管理(学术学位)

全日制

8

三年

心理学(学术学位)

全日制

3

三年

应用心理学(专业学位)

全日制

9

三年

教育管理(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47

三年

应用心理学(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18

三年

小学教育(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18

三年

小学教育(专业学位)

全日制

14

三年

学前教育(专业学位)

全日制

7

三年

现代教育技术(专业学位)

全日制

7

三年

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学位)

全日制

7

三年

考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满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完成论文写作并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获得通过者,教育学、心理学专业可授予教育学硕士学位,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可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应用心理学专业可授予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其它专业学位可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八、其他

详情请登陆青岛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qdu.edu.cn

联系电话:刘老师0532-85957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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